因公出国人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发照机关申请护照。申请护照时,应提供以下材料。
一、出国(境)及赴港澳任务批件。
跨地区或跨部门出国执行公务团组的参团单位除任务批件外,还需提供出国任务通知书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及复印件。出国任务通知书由组团单位出具,出国任务确认件由派出单位出具。
二、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信息表》《因公出国(境)人员信息及申办护照事项表》,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三、公务护照、公务普通护照在申请的时候,需要录入申请人的指纹信息。其中,外交护照申请人、不满十六周岁申请人、指纹缺失或损坏的申请人可不要求提供,因其他原因不采集指纹的需经外交部批准。
四、申请人签名。
五、申请人《数字照片回执》。数字照片回执单内需要体现数字照片编码、申请人在签名栏内签字,如实填写回执单内信息(包括:姓名及姓名拼音、出生地、职业属性、行政级别),确保字迹工整、内容清晰准确,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在相应位置。